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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检察院筑牢职务犯罪预防“三道屏障”——

惩防并举 助力脱贫攻坚


黄真安

潢川县是国家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重点县,现有贫困村83个, 贫困人口13328户39308人。潢川县检察院惩防并举,精准发力,筑牢“三道屏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用预防调查筑牢“不敢腐”的司法屏障

该院预防部门在开展送法“五进”活动中,认真接待群众对扶贫开发项目存在问题的举报,主动对扶贫开发项目开展预防调查,深入项目施工企业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到项目施工工地听取施工人员和周围群众的反映,初步掌握了潢川县农开办在管理项目资金过程中,向施工企业收取巨额“管理费”的线索。线索移交该院职务犯罪反贪部门初查后,一举查获潢川县农开办两任主任及其他4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的重大窝案。6人均被提起公诉,有3人被判处实体刑,前后两任主任柳某、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2年。典型案件的查办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使涉农扶贫干部不敢贪腐。

用检察建议筑牢“不能腐”的制度屏障

潢川县检察院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该县扶贫系统规章制度漏洞,尤其是对“一把手”缺乏监督制约的问题,慎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结合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特点,监督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扶贫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加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扶贫开发项目公开的规定》等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评委抽取和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监督,明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条件和程序,解决了不敢监督和不能监督领导干部的问题。

2016年根据统一部署,该院预防干警对全市近年来的扶贫结存资金情况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发现大量扶贫资金长期结存滞留,存在一定的职务犯罪风险。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导致扶贫资金结存的原因后,该院向扶贫部门提出建立切合实际的扶贫项目库、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的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实施,一批“沉睡”的扶贫资金被盘活,扶贫资金结存率逐渐降低,结存资金也被安全锁进专项账户“保险箱”。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先后以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简报的形式转发推广。

用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屏障

该院趁热打铁,邀请县教育电视台一起到豫南监狱采访正在服刑的前扶贫办主任柳某,对采访材料认真加工提炼,制作成《沉重的叹息》教育专题片,以身边鲜活的案例为题材,对全县扶贫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与县农开办联合组成预防宣讲团,先后到全县21个乡镇、街道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实现全覆盖,将每一位参与扶贫攻坚的党员干部提醒到位、剖析到位、释法到位,使县、乡、村三级干部深受触动,显著增强廉洁扶贫的自觉性。创作的微电影《铁扇记》,在电视和网络上面向广大群众介绍该院在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廉洁扶贫的共同认知,夯实廉洁扶贫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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