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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新闻网 信阳晚报
2017年 8月30日 星期三
本报讯(陈建侠 刘龙)8月25日,淮滨县芦集乡高某因故意损害电力设施,被该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据悉,8月22日,淮滨县供电公司员工在芦集乡吉庙村安装变压器时,遭到高某及妻子的严重阻挠。后来高某私自将已安装完毕的变压器的配电柜螺丝和固定角铁拆卸,又将变压器油枕封口和固定槽钢私自拆卸,造成变压器部分损坏,无法安全使用,严重破坏了供电设施。
恶意破坏电力设施,难逃法律追责。经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审理后,高某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