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思泉)8月23日,潢川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共同开展“临界”未成年人训诫教育活动,对一起盗窃案件中两名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活动中,潢川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和民警一起,通过分析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教育孩子们要谨慎交友,明辨是非,希望他们好好学习,用自己的努力回馈社会,回馈关爱他们的人。
“孩子们,你们要明白父母为了给你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而不得不外出打工,所以你们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好好学习,努力回馈父母的养育之恩。”在训诫教育会上,检察人员语重心长地说,两名涉案未成年人也为自己的行为深深感到自责。为了让家长们也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干警随后又对其家长开展亲职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后果,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对“临界”未成年人的教育训诫工作是潢川县检察院开展保护处分工作,探索对未成年人帮教挽救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