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蕾)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9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心脑血管、肿瘤等患者所需的36种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目录,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统一暂定为20%。

日前,人社部公布36种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的价格谈判结果,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的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后这些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降幅达到70%,原价每支2万多元的抗癌药降到7600元。国家目录中药品(含36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省药品目录范围,9月1日起在我省全面执行。

那么,36种药品都包括哪些?据了解,谈判成功的36种药品中包括了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31种西药中15种是肿瘤治疗药,涉及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常见癌种,其他的药品分别是肾病、眼科、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以及罕见病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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