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克难攻坚,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本着先行试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思路,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33号),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有200个城市先后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0—2016年,全省洛阳、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鹤壁6市先后进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可以说,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当其时,国家有要求、全省有基础、群众有期盼,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单项突破到整体推进,从试点先行到成熟经验推广,从立足当前到着眼于长远,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向纵深有力推进,2016年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今年,我市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改的重头戏,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符合实际的《信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信政办2017[87]号),定于8月31日起全市1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一律按进价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同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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