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代余 田连合)缉查布控系统升级为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后,近日,明港交警率先应用该系统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惩处。
7月17日15时30分许,一位中年妇女驾驶电动车沿107国道行驶至明港镇杨冲路段时,被一轿车剐蹭摔倒,肇事车辆逃逸。后经医院诊断该女子颅脑损伤Ⅰ级、双肺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值班民警仔细勘查现场,在现场未发现有效物证,调查走访周边群众也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在调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隐约能看到肇事车辆疑似一辆三厢轿车。事发期间正值集成指挥平台升级扩容,平台里没有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尽早破案,值班民警及时联系支队和技术人员,次日深入支队指挥中心调阅相关资料,通过时间和距离推算摸排嫌疑车辆,仔细甄别筛选比对了千余辆车的过车信息,在甄别比对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豫SK***6的小型轿车的过车时间吻合。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该车驾驶员章某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经过调查和取证,明港交警大队认定章某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于7月27日、28日对章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章某不仅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而且还要因为自己的逃逸行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支付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