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通讯员 曹春笋
白鸽奉献给蓝天,星光奉献给长夜,要拿什么奉献给挚爱的检察事业,她一直在不停地问,不停地想……
她是新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余冬梅。17年前,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向往,她成为检察大家庭的一员。从检17年,6000多个日日夜夜,余冬梅一步一个脚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老区检察人的为民情怀。
余冬梅先后被评为全市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获得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2015年,她办理的吴某申请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十大精品案件”。她带领科室干警为民服务,勇于担当,所在科室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成为新县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她个人也被评为全市控申业务尖子,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连续多次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为民 助当事人圆梦
2005年12月17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改变了新县沙窝镇熊河小学五年级学生彭梦成的命运,车祸导致他的左腿被截肢。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在民行部门工作的余冬梅得知,彭梦成身世凄惨,出生后3年内他相继失去了父母双亲和奶奶,成了孤儿,跟着一个痴呆的叔叔一起生活。余冬梅建议与公诉部门协商,创新提出由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思路,得到了市检察院和新县法院的大力支持,最终为彭梦成争取到了5万元赔偿金。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彭梦成的处境让余冬梅日夜牵挂,她积极倡议为彭梦成奉献爱心。在她的影响和带动下,大家纷纷向彭梦成伸出援手,为他捐款捐物,乡政府、村委会、学校分别承担了他的生活救助专款管理、上学、监护、后期治疗等工作。在全省民行检察首届精品案件评选会上,该案以绝对优势荣膺“河南省民行检察首届十大精品案件”。
十多年来,余冬梅像大姐姐一样一直关心、惦记着彭梦成的生活和学习。2011年7月,初中毕业的彭梦成在她的帮助下,收到了周口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实现了他想学家电维修技术的梦想。2015年,当她得知从技校毕业后的彭梦成,有了扔掉双拐的愿望,她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经过协调,彭梦成如愿安装上了假肢。如今的彭梦成能像正常人一样自由行走,用勤劳的双手维修家电,过上了平凡而快乐的生活。
砥砺前行 帮信访人解忧
2014年1月,余冬梅被调任控申科科长。全新的岗位、全新的挑战,她曾有过不安,有过迷茫。但短暂的磨合期后,她逐渐对这一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倾注了全部的热情。工作中,她认真研判当前涉检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创新推行“三六一”接处访工作法,推动涉检接访工作有序开展,此做法被省检察院控申处向全省推广。
去年的一天,新县浒湾乡某村10余名群众来到控申接待大厅,反映村集体退耕还林款被冒领、高速公路补偿款去向不明、低保评定不合理等问题。余冬梅迅速为来访人递上热茶,安抚他们的情绪,仔细做好记录,承诺核实后给他们答复,并与群众约好上门答复的时间。经调查核实,该村村干部并不涉嫌违法犯罪,只是在公有林场流转、财务管理等村务工作上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后经进一步了解,此次上访是因领头的徐氏兄弟回乡创业时,村集体收取了土地租赁费用,徐氏兄弟因此对村干部心生怨气。此后多年,徐氏兄弟就纠集其他村民上访、举报村干部。
经多方打听,余冬梅得知,徐氏兄弟十几年前做生意遇到困难时,在一位老同学的帮助下渡过了难关,他们一直很感激这位老同学。想到这位老同学可能就是打开徐氏兄弟“心结”的钥匙,她决定请这位老同学“出马”。当老同学出现在徐氏兄弟家中时,兄弟二人既诧异又激动。在老同学的一番劝说下,没想到曾经态度蛮横,多次扬言要到省里上访的徐氏兄弟,此时竟然有些羞愧,也表态愿意息诉罢访。
不忘初心 燃申请人希望
2014年12月3日,噩运突然降临到吴某家。当天中午12时许,吴某6岁的儿子小明被仝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伤,2015年1月13日,小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自己天真烂漫的孩子因车祸没了,而该案却作了不起诉决定,2015年10月13日,吴某到新县检察院申诉。余冬梅通过与吴某耐心交谈后发现,一提起她的孩子,吴某就会情绪失控、痛哭流涕,原来吴某十几岁时患精神分裂症,二十多岁经历一次失败的婚姻,再婚后,家庭生活也十分不顺,年仅30岁又不幸丧子,其真正难以承受的是丧子之痛,并非对该院作出的不诉决定不服。得知吴某的种种不幸遭遇后,余冬梅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了对吴某实施司法救助的想法,得到领导的支持重视,此后,仅用7个工作日就将救助金发放到吴某手中。
救助金发放了,但这种一次性金钱救助对吴某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如何让吴某摆脱阴霾,自强自立乐观地面对今后的生活,才是开展这次救助的根本所在。余冬梅又决定对吴某进一步开展后续帮扶救助,积极与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协商将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与此同时,她还多次前往吴某家中看望其家人,为其双胞胎孩子送去书包、衣物等日常用品以及爱心捐款。多种方式的救助让吴某精神上得到了抚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也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