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成高)笔者昨日在新县获悉,该县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强化耕地保护,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稳中有升,有力维护粮食安全。
该县下发《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各乡镇区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耕地保护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县、乡、村、农户五级耕地保护体系,把每块耕地和农田责任到具体人,设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牌,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实行“谁占谁补”,确保全县36.52万亩耕地和26.32万亩基本农田不减少。投资1.5亿元,实施吴陈河等14个乡镇、郭家河等7个乡镇、苏河镇庙墩村等10个土地整治项目,整治土地7531.05亩,新增耕地105亩;在全县17个乡镇区开展拆旧复垦试点工作,拆旧复垦土地1687亩;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现已完成旧房拆除356户,土地复垦120余亩。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机制,重点对破坏耕地、基本农田及保护标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实行县、乡、村三级巡查,要求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每月对全县耕地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乡镇国土资源所每半月对本辖区耕地进行一次巡查;村委每周对本辖区耕地进行一次巡查。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每年年终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乡镇区给予通报表彰,并在资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整治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对未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