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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检察院负面清单制度促作风转变


本报讯(肖景炎 王慧芳)今年以来,潢川检察院坚持从严治检,从严管理,在执纪监督工作中转变方式,紧盯苗头性小错不断、小节失范、小事失准三类不良行为,建立“三小行为”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抓早、抓小、抓常,抓出了成效,使负面清单催生出正面能量。

负面清单列出18种不良行为,开出了医治“庸懒散慢”怪病的“特效药”。该院对检察人员日常容易出现的小错失信、小节失范、小事失准等行为进行梳理归纳,共对18种不良行为列出了负面情形清单,内容涉及履职尽责、日常管理、服务态度、家庭文明等4大种类。制定了《检察人员 “三小”不良行为负面影响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抓常抓细抓小,落细落小落实,根据情况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问责。自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以来,通过抓早、抓小、抓常,共对14名干警进行了问责。

负面清单对“三小行为”全程留痕,拉起了落实“一岗双责”的“警戒线”。该院坚持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融入对干警日常考核监管之中,实行负面清单台账动态管理,录入平常考核,并坚持运用周点评、月通报、季约谈的方式强化追责问责,做到全程留痕,对有负面清单行为的干警发现一次、记录一次,约谈提醒一次,定期进行公布,对于出现问题较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发一份管理清单,真正促进作风转变。

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三个必谈”, 辟出了一片监督关口前移的“开阔地”。该院在实施“三小行为”负面影响清单管理监督模式过程中,不断创新谈心提醒工作机制,提前预防。针对谈话对象特点和具体情况,综合或单独进行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作风谈话,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谈心提醒,做到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对个别触碰“三小行为”负面清单底线的检察人员,坚持个性问题重点谈,帮助剖析原因不留情面;对因心气不顺而有作风松散、工作标准不高倾向的干警坚持经常谈,力争做到防范在前、提醒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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