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经 济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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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态环境好的地方多受益


刘婵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近日消息称,我省“生态补偿”开出6月“账单”,全省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总额3258.9万元,得补总额2726.3万元。其中,信阳市得补金额最多,为822.5万元。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之后,国家层面政策制定进程加快,各地各部门也抓紧落实,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创新方式以更好地支持环境治理。

我省在全国率先按月实施生态补偿。在《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统领下,实行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生态补偿机制,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打破以往生态补偿金的“大锅饭”格局。特别是该“办法”领全国之先,依法把此前年度生态补偿的措施,调整为按月实施,昔日“一年到头再算账”,如今月月都有真罚赏,监督有力,警钟长鸣。生态补偿的一奖一罚之间,“不能简单地以GDP论英雄”的时代变化凸显,“指挥棒”绿了,比赛项目变了,在各个地方,以往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的竞赛,正转向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的比拼,倒逼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才能真正从源头上管控和改善环境状况。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与非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是平等的,如果没有生态补偿制度安排,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就会选择“博弈”行为,导致“限、禁”失效。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对生态环境过度消费征费,以作生态补偿之资,一方面能够有效约束生态环境消费者对生态环境的过度消费,另一方面使保护者得到补偿与激励,有助于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自觉、自愿、自利,可持续地坚持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生态功能区也是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要把生态保护补偿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信阳市是我省唯一一个所辖县均为贫困县的省辖市,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同时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笔者观察到,信阳市5月份、6月份得补金额均为最高,这也充分体现了正向激励原则和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的政策意图,让保护生态的地方不吃亏、能受益。

最近热播的电视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河长制”在一些地方推开后,河流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可以说,无论是“河长制”,还是生态补偿制度,都是中国特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生动案例。“胜利不会向我走来,我必须自己走向胜利”,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大胆试、大胆闯;好的空气、美的环境来之不易、弥足珍贵,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仍需快马加鞭,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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