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 生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鲜花送到法院来


本报记者 刘翔 实习生 李子耀

“感谢各位领导在执行我父亲车祸赔偿案中,为我们提供公证、高效的服务。” 7月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陈某玲姐弟俩面带微笑拿着4束鲜花和感谢信来到浉河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孙良军和执行法官缪灿认真分析案情,查找证据,带领法警起早贪黑,冒雨截堵被告人,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2013年9月,20多岁的燕某在一场车祸肇事中,将陈某玲父亲陈某明撞至7级伤残,颅脑重伤。2014年,经浉河区法院判决,被告燕某赔偿原告陈某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近8万元。

据孙良军介绍,被执行人燕某没有工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到处藏匿,其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执行干警第一次找到燕某,其妻以割碗来反抗法院工作,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燕某的实际情况,为了让陈某玲一家能尽快获得赔偿,执行干警开始耐心做燕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并联系其所在村委会请求协助,最终燕某的家人代燕某赔偿3万元。

陈某玲告诉记者,4月份,父亲突发脑梗塞,而且还患有甲亢、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无钱医治,生命垂危。浉河区法院还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司法补助,有效解决家里的经济困难。父亲陈某明得知自己申请到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忍不住老泪纵横,连声向法官道谢:“如果没有执行法官的支持,我们家很难生活下去。”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