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 郑烨)6月28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5月份大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以及我省首次按月实行生态补偿的扣收、奖励情况。
据悉,5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2266.4万元,奖励总额2134.1万元。其中,信阳市受到奖励金额最多,为1143万元,超过其他地区之和。安阳扣收金额最高,为905万元。全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1144万元,奖励总额748万元。其中,信阳市受到奖励金额70万元。我市共获得奖励资金1213万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势是信阳发展的最大优势”不动摇,将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6月25日,我市累计优良天数为118天,同比增加9天;PM10平均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微克/立方米,降幅为9.1%;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降幅为7.7%。三项指标稳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