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师宣)今年以来,浉河区针对“两个责任”向基层传达压力不够,责任追究还没有形成常态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该区在持续推行述职述廉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的同时,重点制定了《浉河区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任务清单》,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支持查办案件、推动源头治理、积极支持巡察、严格监督考核”等10项党委主体责任。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印发《关于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监督责任情况,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区委领导班子及成员每半年对八项规定、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半年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着力“两个责任”的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凡违反党纪党规、顶风违纪、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实施“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