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艳)6月12日,胡某坦和吕某成两位退伍军人到新县法院申请执行新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在得知二人是退伍军人后,执行干警将二人引导到“涉军维权”立案窗口快速依法立案,第二天在案件转到执行局后,执行人员迅速采取措施,6月13日下午,法院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标的款。胡某坦和吕某成对法院连连表示感谢,至此,该案历经两个工作日快速执结。
自涉军维权活动开展以来,新县法院建立了涉军维权执行绿色通道,坚持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原则,有效地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