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霖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数字经济正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有研究显示,我国的数据总量正以年均50%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到2020年,在全球的占比将达到21%。在我国,数据分析等技术已在网络社交、电商、广告、搜索等业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电信、金融、工业、医疗、交通等行业基于大数据推出了风险防控、信用评价等新型业务和个性化定制等应用示范;政府部门也基于大数据建立了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发展迅猛的同时,我国大数据产业也存在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低、安全性有待加强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国投建了大量数据中心,但很多因为缺乏运营经验处于闲置状态,同时很多城市却仍在花费巨资投建新的数据中心,重复建设现象凸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大数据产业要想有更好更快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努力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另一方面则要增强政府及企业开放、共享基础设施与数据资源的意识,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自我保护主义”。为此,相关部门应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数据向社会开放。同时,强化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推动电信和互联网数据管理细则出台。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大数据的核心应用领域,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对中国制造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继续深入推进两化融合,研究制定工业大数据发展路线图,支持开发一批工业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产品,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同时,发展新兴产业大数据,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基因分析、精准医疗等新业务,提升大数据资源的采集获取和分析利用能力;发展政府和民生领域大数据,在市政管理、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全面推广大数据应用,提升政府决策能力、打造民生服务体系。
在推进我国工业大数据应用的过程中,尤其应抓好工业大数据标准化工作,健全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外部环境。同时,应将工业大数据安全纳入信息安全范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国内工业大数据应用安全风险评估模型,建立应对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的相关预案。当然,也要不断引导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形成对数据客观、科学的认识;推进企业间和企业内部信息交互、共享和集成,充分发挥数据融合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