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 制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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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温情执法暖人心


本报记者 段黎明

5月22日凌晨5点30分,记者跟随罗山法院执行会战第五行动小组,驱车30公里后到达本组第三个目标王某家。

两间陈旧的平房,院子里到处是旧衣旧鞋,垃圾遍地,一台破旧的洗衣机发出刺耳的声音,正在工作。大门敞开,门口一个男孩蜷缩在自制的轮椅里,手脚萎缩,伸着嘴费劲地啃着搁在椅面上的烧饼,房间内也是凌乱不堪,看来被执行人并未走远。

执行干警沿着平房向下走到旁边废弃的养殖场里,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光着上身,满身是泥,拿着一小截水管从猪圈里迎了出来。面色黧黑、身材微胖的王某见到执行干警,笑着说:“我可以修了水管再和你们走吗?”态度极为诚恳,记者不禁疑惑,他为啥就是不还钱呢?

看到记者一脸迷惑,本组执行组长孙定善说,王某在6年前向申诉人刘某借款10万元人民币,但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称无力偿还。罗山法院于2016年10月24日下达民事判决书,要求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诉人借款1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但是直到现在,王某也未履行判决。因为王某不履行判决,犯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因此在此次“夏季雷霆”专项活动中,罗山法院决定将其拘留。

原来,王某在数年前借钱开办了一个养殖场,由于经营不善,养殖场倒闭,并因此欠了刘某10万元钱。欠款后,夫妻离异,他一人照顾患有智障的儿子,现在父子两人靠王某在废弃养殖场里养几只猪维持生活,目前只有5头小猪,因此无力履行法院判决。

看着王某患病的儿子,考虑到如果将王某此时带走拘留,孩子将会无人看管照顾,行动组成员立刻现场讨论,决定暂时不带走王某,让他第二天安顿好孩子后,自行前往罗山法院,确定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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