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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交通运输执法局追回路产损失


本报讯(张家宏 袁海升)日前,平桥区交通运输执法局联合农村公路管理所成功破获一起蓄意破坏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案,追回路产损失赔偿款3.2万元,有效打击了破坏公路路产设施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4月24日,平桥区交通运输执法局明港机动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长平路赵洼路段设置的限高限宽公路附属设施被人为破坏。经现场勘查,路墩被切割20厘米,路边散落着被切割掉的龙门架、防撞钢板等设施。执法人员向属地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平桥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迅速召集执法局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人对案件进行研判。在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查取证,得知破坏公路附属设施违法行为人为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证据面前,该公司对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的事实供认不讳,承认了损坏该路产的事实。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赔偿标准,平桥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对路产案件进行了处理,给予当事人罚款1万元,并赔偿路产损失费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平桥区交通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和生产经营户:公路及附属设施属于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侵犯;破坏公路设施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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