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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本报讯(记者 张勇)5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锋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商城县开展《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鲇鱼山水库位于淮河主要支流灌河上游,既是商城县及周边县的重要饮用水源,还担负着下游淮滨、固始、潢川、息县的农田灌溉用水及主要工业用水的重任。近年来,随着库区周边和上游乡镇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旅游产业兴起,库区人为活动不断增加,水质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库区生态保护压力骤增,加强对库区水源的保护迫在眉睫。今年2月份,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人大常委会把《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4月份,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对《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鲇鱼山水库大坝、码头、取水口,汪岗镇郑河瑞丰养殖场,吴河乡万安村、清塘坳村等地,实地调研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晖主持召开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商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鲇鱼山水库管理局、商城县有关县直单位、水库周边的乡(镇)村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商城县关于《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总体思路和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征求了参会人员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上,张国晖认真倾听大家的意见建议,并就有关条文和大家一起探讨,提出自己的建议。他指出,鲇鱼山水库是商城和周边县区居民的重要饮用水源,辐射范围广,受益群众多,是真正的健康之源、生命之源,其水质及周边环境状况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就是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更有力地保护库区生态,更有效地保障流域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更好地造福广大人民群众。张国晖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组织专人专班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充分甄别吸纳,对《条例(草案)》逐条进行再修改、再优化、再完善,确保《条例(草案)》法律责任清晰明确,法言法语严谨精准,真正做到立得准、立得好、立得严、可操作;要加强联动、多方配合,市县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到《条例(草案)》的立法过程中来,合力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论证与修改完善;要广泛征求意见、多方修改论证,真正把《条例(草案)》的制定过程转变为宣传过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草案)》早熟悉、早参与、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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