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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贫困户 锦旗表谢意


本报记者 段黎明

昨日,新县沙窝镇的林某将一面印有“真情服务为百姓 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鲜红锦旗,赠送给新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达她诚挚的谢意。

原来,林某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于2016年11月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国道106线由北向南行至国道106线沙窝镇朴店村村委会门前时,遇到前方同向驾驶的周某低速货车左转弯,两车相撞,造成林某伤残,车辆受损。面对突如其来的横祸,她首先想到的是法律,但因经济困难,便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得知她是扶贫户,立即为其受理,指派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列出赔偿清单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林某获得经济赔偿5万元。

据了解,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新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立足法律援助宣传。在走访过程中结合实际向贫困户释法条、讲案例、解疑惑、析道理,向贫困户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中,充分运用法律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二是简化案件受理程序。将全县精准扶贫对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凡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凭借《贫困户手册》或《贫困户医保优惠卡》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审查、免开困难证明。三是开展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开通绿色通道,贫困户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坚持“即来即办、即办即派”(及时受理、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保证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贫困户申请案件26件,内容涉及交通事故、赡养纠纷、离婚、追诉劳动报酬、合同纠纷等,为贫困户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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