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 波 刘 潇)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舆论宣传到位,提升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该院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通过建宣传栏、播出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制作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
协作配合到位,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合力。该院先后在辖区建立了四个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站,明确了保护生态环境评估预警事项,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提前介入,有效预防了环境破坏案件的发生。对内,与民行、公诉、侦监、反贪、反渎职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对外,与法院、公安、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生态环保“两法”平台衔接机制、环境执法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确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制度。
执行落实到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显实效。该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力度,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尺度,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201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案件15件22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5件8人,涵盖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狩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