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义)“五一”假日期间,市联合督察办紧盯节点,强化监督执纪,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4月29日至5月1日,市联合督察办联合公安、税务及电视台记者组成3个作风督察组对全市县区直单位、乡镇单位的值班、公车私用、公务接待以及在大型商场、超市违规购卡购物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4月29日上午9:00,一组对高速路口疑似公车进行登记,发现疑似公车17辆,其中车号为豫SQ5986的车辆经核实为新县政协公车。中午12:40,一组在秦淮国际酒店发现淮河加固办在该酒店预定了3间当天的客房,检查发现有疑似公车停在酒店门口。下午2:30到4:30,一组对淮滨县人社局、栏杆镇、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的值班及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淮滨县人社局林云峰脱岗,淮滨县民政局无人值班(值班领导为李志发,值班股室为信访室、社团室、政权股),淮滨县财政局带班领导代金波、王中强脱岗,淮滨各乡镇近日为接受扶贫检查均正常上班。
4月30日上午8:30分,二组对平桥区政府办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带班领导到五里镇开展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核实。上午9:10,二组对陆庙办事处和肖王乡政府人员值班和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下午2:30,二组对工区路南虹广场丹尼斯购物中心、平桥西亚丽宝广场机关事业单位购买购物卡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部分单位有大额消费情况。下午5:00,二组对浉河区车站办事处工作人员值班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办事处假期未放假,全员在岗工作。
5月1日上午9:10,三组到中州信合宾馆检查近几天开具发票情况,发现农业银行信阳分行于4月28日开具两张住宿票,分别是288元,共计576元,据进一步核查,发现其中190元是餐费;新县公安局于4月28日开具一张310元的住宿发票,经查属于餐费。上午10:00到11:30,三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办、南湾管理区、南湾水库管理局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值班人员卢登群、李宁宁二人不在岗。中午12:00到1:20,三组对恒阳生态园、景帝庄园等酒店进行检查,未发现公职人员打牌赌博、公款吃喝现象。下午2:30,三组到鹭岛宾馆检查近几天开具发票情况。发现潢川县供电公司于5月1日开具住宿票一张,金额是206元,入住时间是5月1日0:02,离店时间是5月1日8:18;商城县供电公司于4月29日开具住宿票一张,金额是600元,经查是当天餐费;息县供电公司于4月28日、29日分别开具住宿票各一张,金额是288元、159元,其中159元属于餐费。
督察结束后,各督察组将发现的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报市纪委联合督察办汇总整理,并上报市纪委领导。从督察情况看,大部分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问题,但仍有极少数单位纪律意识淡薄,出现值班脱岗及疑似违规接待等问题,市纪委联合督察办针对疑似违纪线索进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