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国优”全县动员大会 |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一条街活动 |
息县卫计委医务人员下乡为育龄群众开展随访服务 |
息县卫计委主任任仲宝为计生贫困家庭学生送学习用品 |
义诊服务活动 |
本报记者 杨柳 通讯员 王秋菊
从雕梁画栋的息州谯楼到息国故里的斗拱牌坊;从绵延千里的淮水到钟灵毓秀的濮山,息县,这个有着三千多年厚重历史的“中华第一古县”映入我们的眼帘。近年来,息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卫计委的具体指导下,阔步前行,亮点纷呈。
2009年被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14年12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2010—201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11月28日,国家卫计委对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简称“新国优”)入选单位公示后,息县被国家卫计委命名为“2014-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计生与民生息息相关!“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就是百姓的意思。而《辞海》对“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是一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词语,话语语境中渗透着一种大众情怀。人口计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解决人口计生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
统筹部署 凝聚工作合力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息县县委、县政府深知: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为使创建“新国优”工作常态化,息县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负总责,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指导创建“新国优”工作,建立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把人口计生各项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增长幅度高于全县经济增长幅度。2014年以来,县级财政共拨付计生事业经费9762.8万元,确保了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息县县委、县政府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各相关部门对照本单位职能,积极参与、履职尽责,用团结拼搏的勇气和改革创新的锐气、廉洁奉公的正气,在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息县县长级干部吴昊说:“一直以来,息县县委、县政府秉承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新一轮国优创建活动当中,坚持围绕两个观念的提升,即人口素质的提升和计生服务能力的提升,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我们确保队伍不散、阵地不丢,经费足额保障,以实现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
为应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息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配套完善相应措施,使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方面实现有机衔接,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与此同时,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家庭发展体系已经建立,县、乡、村上下联动、良性互动,息县计划生育工作多元共治的格局已经形成,汇聚了创建“新国优”的强大合力。
夯实基础 强化保障支撑
息县扎实开展全员人口基本信息核查,做到MIS库、户口册、报告单等相互一致,信息准确率在99%以上。息县建立了卫生计生与相关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全县各类人口信息足不出户就能一“网”打尽。2016年以来使用“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录入流动人口查询信息22万多条,反馈信息7554条,有效反馈率达100%,通过信息系统落实流出人员补办婚育证明2011份,催办流入人员补办婚育证明114份。
实施村民自治,深化村民自治“1155”工作模式。全县所有村级单位全部实行村民自治,通过广大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
“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我们乡镇的体会是增强了干群的法律意识,调动了干群响应党的政策,执行党的政策的积极性,村民之间有事好商量,易沟通,让他们自己的事自己管,既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下移,也达到了密切党群关系的目的。”息县项店镇党委书记刘辉如是说。
为提高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水平,息县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的原则,对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进行了全面优化,尤其是在政策上给予保障、经济上给予照顾,养老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息县在优化卫生计生资源的基础上,重视人才、引进人才,把有才干的人吸纳充实到乡村计生队伍,使乡、村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悉计生政策、精通业务、精于服务。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息县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900余万元,对全县乡所、村室进行全面提升,实现服务群众的网络全覆盖。
宣传倡导 构建和谐计生
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息县强化宣传引导,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全覆盖开展计生宣传。按照以会代训形式,对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开展集中轮训。围绕第五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发放新《条例》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义诊服务活动83次。利用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懂、乐意执行,使国家计生新政策在全县每个角落落地生根。
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息县严格按政策规定,对一、二胎生育服务证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并提供生育服务引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全县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树起了全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做好信访稳定,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诉求及时协调处理。三年来,共接待计划生育信访、人访260起,立案62起,查处60起,结案率96.77%,未发生一起重访和非法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采访中,40岁的项店镇街村村民许青云对记者说,“俺家祖祖辈辈也没俺这一辈享清福。种地农业税全免了还发补贴,计划生育也发奖励扶助金,其他政策也向俺们这些计生户倾斜优惠,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党圆了俺的幸福梦。”如今在息县,群众交口称赞着息县计生工作的创新、计生服务的优秀与优质。
优化服务 惠及计生家庭
息县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在全县开展了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服务,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4年以来,已为17180对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在85%以上。
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着力构建“多层次保障、多元化奖优、多形式救扶、多渠道筹资”的利益导向体系,切实保障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三年来共投入奖扶资金1709万多元,用于落实计生家庭的各项奖励扶助及补贴资金,并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人员,在上级规定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独生子女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一次性救助10000元。全面落实了新《条例》规定的婚假、产假和护理假,为政策内双女结扎户购买养老保险,全县1003名计生家庭子女报考本县高中享受到加分政策照顾。卫计部门对参加新农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报销比例提高5%。相关职能部门倾其力、尽其能,把党的温暖送到计生家庭。对贫困家庭给予最大程度的政策倾斜,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发展成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荣誉,让息县县委、县政府更感使命的光荣与艰巨,他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人民交上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