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贤波 周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法警大队以融入自侦办案为重点,以保障办案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警务保障作用,坚持落实四查四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自侦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内部“检警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目前,罗山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先后出警34人次,其中,参与传唤、拘传10人次,执行强制措施8人次,参与搜查6人次,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10人次;排除各种安全隐患2起,执行检察长交办初查案件线索1起,确保了办案安全。

查安全预案,看措施是否到位。首先,要求法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凡是执行任务,无论任务大小,必有安全预案,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其次,要求预案必须内容详尽、科学可行。再次,要求必要时进行安全预演,以避免在实战中措手不及,确保在实战中临危不乱。

查任务环境,看有无安全隐患。首先,经常对看管场所进行检查。其次,在执行重大任务前,要对外部环境进行安全析查。另外,在必要时要进行实地勘查。

查看管对象,看有无事故倾向。在执行看管任务时,该院总结多年经验,推行“掌握情况、全程监视、动态跟踪、重点控制”的工作方法。

查执法思想,看队伍素质是否过硬。在新形势下,充分履行好职责,并在关键时刻特别是突发事件面前冲得上、打得赢,既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安全,同时也要保证检察人员和法警人员自身的安全,这都对法警的防护应对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