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指挥部统一安排,3月28日至4月6日,业务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继续开展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辖区和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有所整改,但是离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现将3月28日至4月6日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台账日报送情况
自查较好、报送及时的辖区和一类责任单位:浉河区、平桥区、市住建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
自查较好、主动报送的二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物流中心、市广播电视台、信阳日报社、市农科院、市教育局。
自查有间断的辖区:南湾管理区、羊山新区。
对以上督查台账报送较好的15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作为以后奖励的依据。
二、督查发现问题记分情况
按照《信阳市创建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督查奖惩意见》,对辖区、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实行量化记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辖区办事处
1.一类办事处:浉河区老城办事处111.5分、平桥区平桥办事处104分、浉河区金牛山办事处103分、羊山新区前进办事处101.5分、浉河区民权办事处101.5分、平桥区平西办事处99分、浉河区车站办事处99分、南湾管理区南湾办事处86分、羊山新区羊山办事处78.5分、浉河区五里墩办事处70.5分、浉河区湖东办事处69.5分、羊山新区南京路办事处68.5分、南湾管理区贤山办事处62.5分、浉河区五星办事处58.5分。
2.二类办事处:浉河区金牛产业集聚区80分、信阳高新区城东办事处78.5分、平桥区震雷山办事处53.5分、羊山新区龙飞山办事处48分、平桥区平东办事处38分。
浉河区总计923.7分,其中区直230.2分,8个办事处共693.5分;平桥区总计468.1分,其中区直173.6分,4个办事处共294.5分;羊山新区总计351.8分,其中区直55.3分,4个办事处共296.5分;南湾管理区总计205.2分,其中区直56.7分,2个办事处共148.5分;信阳高新区总计80.8分,其中区直2.3分,1个办事处78.5分。
二、责任单位
1.一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101分、市综合执法局80分、市食药监局77.6分、市卫计委(市爱卫办)57.2分、市房管中心49分、市住建局32分、市市场发展中心24分。
2.二类责任单位:信阳火车站(高铁站)74分、市规划局24分、市商务局22分、市交通局17分、市物流中心12分、市国土局10分、信阳日报社10分、市教育局7.4分、市文广新局7分、市广播电视台5分、市国资委4分、市体育局2分、市烟草局2分、市水利局2分、市环保局2分。
3.三类责任单位:市总工会20分、信阳供电公司10分、信阳移动公司10分、信阳联通公司10分、信阳电信公司10分、河南航天车辆厂9分、信阳农业银行6分、信阳工商银行5分、市工信委5分、市邮政局5分、信阳师院5分、信阳中原银行2分、市质监局2分、市旅游局1.2分。
三、惩处情况
按照《信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督查奖惩意见》,根据督查记分情况,对有记分的辖区及责任单位由市财政局按每分200元直接划扣或追缴单位经费。对一类办事处记分排名低的前三位浉河区五星办事处、南湾管理区贤山办事处、羊山新区南京路办事处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对一类办事处记分排名高的前两位浉河区老城办事处、平桥区平桥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对一类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位的市公安局、二类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位的信阳火车站(高铁站)、三类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位的市总工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望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按照督查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在复审有限时间内迅速整改到位。督查组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跟踪问题落实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将送交联合督查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信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指挥部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