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俊) “谢谢杨庭长帮我要回借款,你们的执行工作真给力。”3月31日,河南省罗山县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杨中华将被执行人送来的10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时,李某这样称赞道。

2013年12月,李某与黄某签订了借款合同,黄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2014年至2016年期间,黄某分批向李某偿还了部分借款,还有234960元欠款及利息未予偿还。2016年9月,罗山县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偿还此笔欠款。

2016年11月,李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黄某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当前执行态势以及法院势必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黄某听后表示愿意主动还款,希望宽限一段时日便于筹钱。不久,黄某就分批偿还了部分欠款,最后10万元欠款于3月31日送到法院,此案得以最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