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云

近日,为更好地做实基层党组织服务工作,浉河区湖东街道党工委广泛发挥大小网格的力量,通过进门入户、促膝谈心、发放问卷、开展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真正需求。这正是基层党组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缩影。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党建工作的创新开展,基础在于调查,关键在于群众。我们常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群众就会失去服务主体。载体再好,发言不准就是“空谈”;项目再新,没有主体也是“徒劳”。干得再如火如荼,群众不需要就成为流于形式的“花架子”;做得再“一往情深”,只凭想象也终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单相思”。

“问政于民”方知得失,“问需于民”方知冷暖,“问计于民”方知虚实。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其主体地位不能忽视。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要想改变群众“被服务”的局面,必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能动性,切实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这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恰恰说明: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必须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方面,坚持问计于民,有助于融洽干群关系、保持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本质本色;另一方面,坚持问计于民,能更好地服务于民、解惑于民、施助于民,对于实际工作开展大有裨益。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问计于民”就是尊重广大群众的真实意愿,保证一切工作安排都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我们的工作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和准确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