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霞 范永俊)日前,在河南省基层检察机关2016年度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潢川县检察院民行科办理的张某某与吴某某等三人合伙清算纠纷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案,办案程序规范、监督理由准确、文书说理充分、法律效果明显,充分展现了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攻坚克难、忠实履职的职业精神,展现了案件承办人员的良好素质和较高的办案水平,被省检察院评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优秀案件,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