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林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段黎明 摄

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3月29日上午,平桥区天目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在国有天目山林场陈大沟林区正式揭牌成立。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琦,平桥区副区长黄家新等出席了揭牌仪式,平桥区法院代院长马萍主持揭牌仪式。

天目山是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信阳市平桥区西北部、桐柏山麓。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国有天目山林场。保护区内层峦叠嶂、气候宜人,境内有5100余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其中不乏大鲵、金雕、青檀、香果树等国家珍稀野生动植物。主峰小石顶海拔813.5米,屹立在林海之中。百练沟瀑布飞流直下,更有奇石妙洞错落有致。山间存有“庙、寺、寨、台”,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是一座历史悠久、资源丰富的天然生态园。

冯琦说,平桥区法院在天目山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是我市法院推行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的又一重大行动。平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思路,有干劲,未来工作中还须继续发扬探索精神,把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做好。

冯琦要求,一要进一步完善示范基地的各项功能。严格执行相应的复植补种实施方案,达到惩戒和生态修复的效果。鼓励巡回审判、志愿服务、警示教育等活动到此开展,真正发挥出基地的生态价值和法律价值。二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司法机制的运用,探索将修复机制扩展到整个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继续在生态环境薄弱地区、重点保护的水源地、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三要进一步建立有益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要大力实施环保禁止令,及时审查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申请的环保禁止令,有效制止破坏环境行为;要完善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环境资源司法执法协作与配合;要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在案件审理中主动征求专家意见、建议,使裁判更科学、更有说服力。

揭牌仪式结束后,平桥区法院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庭等部门法官在天目山林场陈大沟林区开展了“同创平安平桥、共建美丽家园”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们解答林区群众法律咨询,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当地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法官现场共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单300余份、法律服务卡200余张,现场发放和向林区赠送“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册及法律服务宣传册800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