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建超)“不是说把东西还给失主有奖金吗,咋还把我给抓了?”盗窃后赃物不易变卖且获利少,为多“捞钱”,丁某“脑洞”大开,听说失主发布有偿寻物公告,丁某遂将盗窃来的赃物拿去“领奖赏”。近日,淮滨县检察院依法对丁某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悉,丁某现年已经30多岁,由于父亲去世早,母亲又改嫁,对其疏于管教,导致丁某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整日游手好闲,没有固定职业。一日,趁工人都在上班,丁某潜入某厂的员工宿舍楼,将一员工价值近千元的手机及几百元现金偷走。后丁某又多次流窜盗窃他人电动车及自行车,并将其看不顺眼的车子丢弃,将其他财物变卖挥霍。后丁某在火车站将一候车乘客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毕业证书、驾驶证、购房合同等重要证件偷走。该乘客为寻失物,遂发布信息,愿意给归还证件的人一定的金钱奖励。丁某得知后,谎称是捡来的去“领奖赏”,谁知被早已在调查他的警察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