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健 黄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光山公安交警通过下达催告书和违法处理通知书、路面查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扎实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行动开展以来,共电话、短信通知车主5800余次,下达催告书539份,申请法院立案78起、强制执行9起、裁定78起。近日,又依法查处了一辆非现场违法达122次民用车辆。

行动中,光山交警对辖区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进行集中摸排,发现豫SFF0XX号车辆存在大量未处理交通违法,仅非现场违法就多达122次,对其多次通知、催告、传唤均拒不接受处理。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及车主长期在外地,对通知、催告、传唤视而不见,拒不配合。

大队长余家术通过对该车违法时间、地点、行驶轨迹等信息,进行比对梳理,发现该车仍在郑州市金水区境内活动,立即安排交警大队城关中队长周荣明等赶赴郑州开展工作,要求务必将该车查扣到案。

3月24日,在郑州交巡警一大队五中队的支持配合下,光山交警在郑州市经二路与红砖路交叉口附近发现该车,并依法查扣。目前正申请法院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