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 郑烨)昨日,记者获悉,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出台了《信阳市2017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5月31日前,将对现有的141家“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依法整治取缔。

据悉,此次整治取缔的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使用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和“黑加油站”。

此次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分工,3月15日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污染企业依法整治取缔,对超范围生产经营的污染企业进行规范整治,严厉查处涉气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整治行动中,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台账的“小散乱污”企业,一并整治取缔。对“小散乱污”企业取消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为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并及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企业和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整治取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取缔工作,并严格考核问效及验收标准;市环境攻坚办结合环保联合督导组对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严厉追责问责,并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扶优限劣,推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