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翔)3月22日,平桥区食药监局向食品经营摊贩发放了首批《食品摊贩备案证明》,全面开启平桥区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备案管理工作,着力填补“三小”食品经营户监管盲区。
备案管理以东区农贸市场、西区农贸市场、北区农贸市场、龙江路农贸市场以及亚兴民心街、邮电路、农林路、名吃城为重点。活动开展前夕,平桥区食药监局向经营户发放了《关于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备案的说明》,要求经营户对照说明进行整改,携带相关资料到区食药监局申请备案。依据省食药监局相关指导意见及试行办法,对有固定地点的食品摊贩,符合备案管理条件,且取得辖区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经营证明后,由区食药监局发放《食品摊贩备案证明》,划定经营区域。备案证明统一编码,有效期为一年。
在依法管理的过程中,平桥区食药监局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快备案管理进度,并引导城区流动摊贩到市场内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另一方面,督促已备案经营户加快整改步伐,确保对“三小”食品经营户的监管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