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英汉 刘东辉)近年来,商城县检察院加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档案库,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监外执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回访,将相关情况记录到个人档案库内,矫正对象及家属随时报告矫正对象的异常动向。同时,该院未检办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通过个人思想汇报、跟踪调查学校班主任及缓刑人员家长等方式建立跟踪帮教档案,随时了解其缓刑后的生活、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回潮再犯罪的可能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帮助。

据悉,两年来该院共建立跟踪帮教档案12份,积极传播正能量,起到了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