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蔚)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平桥区检察院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违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建立联络机制。该院积极与区司法局联系,全面掌握在矫人员表现情况,建立绿色沟通渠道,听取主管单位人员介绍和现场约谈,对社区矫正人员近期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进行违规训诫。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发生违规情况的,该院根据其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情况开展训诫,由两名检察官共同实施,制作《训诫笔录》,着重指出违规人员的错误行为并讲清危害和后果。

提出检察建议。对屡教不改、训诫成效不明显的在矫人员,向区司法局提出对在矫人员实施手机定位等措施,发现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符合收监条件的,提出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向原审法院建议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