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思泉)2017年年初,潢川县检察院未检科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未检案件进行了一次执法回头看,通过办案干警分案汇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类点评的方式进行互动评议,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有益的做法进行了归纳、梳理、总结,为指导今后的未检案件办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总结出一个明显特点,达成思想共识。近三年该县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呈现出暴力犯罪、共同犯罪及以侵害财产、人身伤害为主要犯罪动机和目的的犯罪居多的特点。这主要是由未成年人涉案时所处的年龄阶段和身心特点造成的,因此需要采用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

健全三项长效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一是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将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各项信息包括调取的品格证据等,一并计入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调查报告当中,并评定出风险等级,作为决定捕或者不捕、诉或者不诉的参考。二是快速审查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尽可能缩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对受理批捕的非重大、复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量做到在三日内审结,同时在审查起诉环节提高办案效率,以防止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交叉感染。三是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对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深,真诚悔罪,并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其谅解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矛盾。

转变执法办案理念,减少社会对抗。办案中,以“少捕、慎诉、少监禁”执法办案理念为指引,最大限度地感化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案件移送法院开庭审理前,公诉人都会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及受教育情况,把握感化点,精心准备。在庭审时,公诉人以此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庭审教育的切入点,通过寓教于审的方式感化未成年被告人,促使其真心悔过,认罪服判,从而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