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2016年,光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认真履行批捕、审查起诉、监督职责,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该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并被市检察院推荐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该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命名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反渎局被市委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服务全县大局 维护社会稳定

2016年,该院坚持把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为光山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016年,光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0人,提起公诉297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58人,起诉92人。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服从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大局。该县紫水办事处余集村是该院联系帮扶村,该院组织22名干警与该村22户村民开展结对帮扶,确立了以强化村集体班子为动力、筹资帮助阵地建设为起点、调整产业种植为依托的脱贫计划。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各项帮扶、脱贫项目建设已全面实施,不仅受到帮扶村村民的好评,更密切了检群关系。

严惩职务犯罪 保障民利民生

2016年,该院继续保持“两反”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全年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2件14人,其中大要案3件3人,查处科级干部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4人,判处实刑9人,实刑率达64%。查办渎职侵权犯罪4件7人。反贪、反渎案件实刑率均创历史新高,有力地震慑了职务犯罪行为,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着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中,坚持把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始终把查办发生在惠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对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和到户增收低产茶园改造项目开展预防调查,撰写高质量的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强化诉讼监督 推进司法公正

2016年,该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全年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人,监督立案7人,监督撤案3件;追捕9人,其中6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22人,其中14人被判处实刑;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改判1件;民事执行监督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督促起诉4件。开展“判实刑未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86件次。

该院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民行检察执法办案始终,对不立案、不抗诉案件认真开展服判息诉工作,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加强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疑虑、促进息诉罢访,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以品牌促队伍 激发全院活力

检察事业的高速平稳发展,同样离不开一支心坚定、敢担当、身清廉的检察队伍。该院以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为载体,确立了自己的工作品牌。继“A+工作模式”之后,为解决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问题,该院又适时推出 “清单工作法”,锤炼出了一支素质过硬、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该院以岗位练兵为抓手,通过开展业务技能竞赛、组织全员业务考试等方式,培训干警50余人次,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干警作风有了明显改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先后有5名干警被省市院评为业务能手和工作标兵。

一年来,该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有11个集体、22名个人受到上级记功和表彰。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考核中,多项业务工作进入先进行列,反渎、公诉、民行、预防工作名列第一,整体工作在全市位居第二,再次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一年,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光山县检察院将继续承担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和使命,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