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 维 余 江 张 星)“张陶乡王堰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因虚报套取国家‘普九’债务化解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岗李店乡木材检查站站长李某某工作中存在失职、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息县纪委和监察局下发文件,通报了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
一起起典型案件接连曝光,一只只“苍蝇”应声落网。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息县不断织密监督网,紧盯“微权力”,亮剑“微腐败”。
2月28日,笔者从息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获悉,过去的一年,息县紧盯基层“微腐败”,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疑难信访问题等专项治理,排查问题线索9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组织处理15人,重点督办查办了中央、省、市交办问题线索33起,释放出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亮剑”的强烈信号。
会上,息县县委书记金平围绕“微腐败”作了重要强调,2017年,息县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重点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向扶贫、救灾资金等民生款物伸手行为,坚决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斗争,坚决打赢正义之战,严查“微腐败”,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据悉,2017年息县结合县情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等领域办事公开,加大对村镇水利设施、交通道路等小微工程项目发包建设的管理力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下发《关于开展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探索出“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四个一”工作法,即编制一张清单、绘制一个流程图、完善一本台账、建立一套监督制度,精准发力,紧盯“小官、小事”,大力向基层“微腐败”亮剑开刀,坚决把纪律和规矩延至最基层、挺在最前沿,防止“微腐败”变为“大祸害”,提升监督执纪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