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博 郭靖)“‘二月二、龙抬头’放鞭炮吗?”假如现在有人这样问光山县城区居民,得到的回答肯定是“不会”。
这样的回答缘自去年以来该县禁燃禁放的举措和成效。该县“禁燃办”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欧阳明星说,自今年1月1日至今,全县禁燃区内在传统节日或喜事丧事活动,没有1起燃放烟花爆竹,实现了历史性的“零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在该县已成古今习俗,过去每年消费烟花爆竹近2亿元,仅元宵节就有1亿多元、在全国县级地区罕见,因此造成的垃圾、火灾、噪声、大气污染等后果,成为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棘手问题。
去年以来,该县以创建现代文明县城为抓手,大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县级建成区率先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为此,县主要领导挂帅,设立了宣传发动、集中清理、巡查查处、督查问责4个工作组,发出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中心城区举行万人签名活动,县直单位以及中心城区广大居民签订了“禁燃”承诺书,运用通告、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仅编发“禁燃”内容的手机短信80多万条。
为了断源头、保长效,该县建立县直、办事处(工业园区)、社区(村)3级联动防控体系,进行网格化管理;县公安、县环保、县工商联等部门组成30多人巡查执法队,建立日常巡查和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16次大规模禁销烟花爆竹活动,全县取缔销售网点18家、处罚违规燃放4人、行政拘留非法储存11人、收缴成品700箱、制止违章燃放232起。今年以来,禁燃区居民举办的20多起丧事活动,没有1起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