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海燕

“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内涵,也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市扶贫办作为政府的扶贫职能部门,同时又是市脱贫攻坚的成员单位,必须切实扛起责任、撸起袖子,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全力打好攻坚硬仗。”昨日,市扶贫办主任郑海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按照市委要求,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必须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确保光山县、新县、潢川县今年年底率先脱贫摘帽,确保脱贫质量和效果。

谈起如何实现“三个确保”,郑海春一语中的:为确保我市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效果,必须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扶贫先扶志。把扶贫与扶志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信阳老区精神,帮助贫困户树立干事信心,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二是扶贫必扶智。加强教育扶贫,让贫困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打牢可持续脱贫的基础保障。三是扶贫要扶产。按照“一户一业、一人一策”的要求,引导贫困户选择适合自己的产业,依靠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

郑海春告诉记者,要实现“三个确保”,还要紧扣中央“6个精准”和省“15个文件”要求,强力实施信阳精准脱贫“转、扶、搬、补、兜”五大工程。一是“转”。把转移就业脱贫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治本之策,持续开展人社、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六路并进”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采取劳务协作引导贫困人口外出务工、产业发展就地就近吸纳、居家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实现就业或安置。2017年前,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劳动力至少有一人转移就业;2019年前,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至少开展一次职业技能培训,通过稳定就业实现家庭脱贫。二是“扶”。把产业扶贫作为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关键举措,对贫困户进行产业扶持,培育“造血”功能。认真落实3号令,统筹安排工作重点,加快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大、发展快的特色农业、养殖产业、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产业、特色加工产业、电商流通产业、光伏发电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脱贫产业,形成村村有特色产业。到2017年,实现产业扶持项目对脱贫对象全覆盖;到2019年,通过产业发展带动20万贫困人口脱贫。三是“搬”。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十三五”期间完成全市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78户、34010人;2017年,光山、新县、潢川、淮滨、浉河5个县区全部完成搬迁任务;到2019年,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明显提升。四是“补”。加强贫困地区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实施生态补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5平方公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新增还林任务重点安排到贫困乡村,优先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优先将7个县范围内的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实施生态乡村建设工程,探索林业、太阳能碳排放权交易等生态扶贫途径,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增加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五是“兜”。在率先对10795名“鳏寡孤独残疾”六类特殊人群实现政策兜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河南省特困人员求助办法》,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达到“两线合一”。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手段脱贫特殊群体逐步纳入兜底对象,做到应兜尽兜。到2019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不低于国家脱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我市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和不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