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浩然

近日,记者在五里墩律师事务所了解到,25岁已婚女子张某以相亲结婚为名,对男子徐某实施诈骗。

2011年农历二月初,张某以相亲形式认识了家住浉河区李家寨镇杨岗村的80后单身男子徐某。数日后,张某便与徐某谈婚论嫁,先后从徐某处获得礼品、礼金7万余元。当年九月初六,两人举行了结婚典礼,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徐某多次催促张某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都被张某以户口本、身份证丢失等借口搪塞了过去。张某表示自己会回老家补办。婚后张某经常找借口回娘家住,最后发展到在娘家一住不回来。半年过去了,张某还是不肯回家住,徐某便要求其退还礼金,听到徐某的要求后,张某便不知去向,至今杳无音信。

徐某的家人意识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便找到了五里墩律师事务所,通过该事务所工作人员调查得知,张某是该女子使用的一个假名字,该女子原名刘某某,是罗山县朱堂乡马河村人。2010年9月刘某某与丈夫袁某在罗山县登记结婚,但由于个人原因双方感情破裂,刘某某于2010年12月离家出走,一直到与徐某举行婚礼时也未与袁某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徐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现在有许多大龄未婚男女因为年龄原因,想尽快组建家庭,经常在家人、朋友的介绍下去相亲。五里墩律师事务所所长刘国华说,在相亲过程中,相亲的男女双方一定要谨慎,如果到了谈婚论嫁这一步,就一定要先办理结婚手续,得到法律的保护,以免财产受到损失、感情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