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举)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日前,市安监局印发了《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阳光执法,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和保存执法证据,客观、准确记录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共8章39条,对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方法,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体、形式、范围、设备使用管理、记录的保存使用等进行了规范。该《制度》将行政执法全过程界定为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监督与责任等6个环节,围绕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列举了4种行政执法过程需进行文字形式记录、15种行政执法环节需进行音像记录及3种行政执法环节不得采取音像记录的类型,涵盖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勘验、调查询问、决定执行、执法复查等事项的全过程。同时,对违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5种形式要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所有记录均应按规定归档保存,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

该《制度》的实施,对维护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全面推进法治安监建设。下一步,市安监局将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评议的考核内容,确保此项制度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