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保华)2月10日20时许,周党镇桂店村桂某某报案称:在自己家门口,其女儿被弟媳刘某某、侄女打了。经现场走访,因刘某某下午长时间没有打通丈夫桂某的手机,责怪兄长桂某某,双方发生厮打,再加上桂某某处于醉酒状态,场面一时难以控制,要求必须连夜给说法,否则采取报复行为。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民警采取分割战术,将双方分开后单独带到派出所,同时安排村支书到场参与调解工作,经过四个小时的调解,刘某某给兄长桂某某道歉,案件成功调解。
2月11日21时许,张某某报案称:刚才,在中周加油城洗车场旁边,其被人打伤。民警赶到现场,违法嫌疑人已离开,后经查实,陈某某看见前女友的男朋友张某某,心中不快,双方发生争执,与其表弟李某某二人对张某某进行殴打。2月12日,办案民警在定远乡境内将张某某、李某某成功抓获,并将张某某传唤到所调查,后经办案民警努力,此案成功调解且当事人当场履行协议。
2月13日23时许,史某某报案称:刚才在自己家中因纠纷,其公公方某某用手扇打自己嘴部,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办案民警快速查证,证实方某某殴打史某某的违法事实,后经多次调解,史某某坚持不同意调解,要求公安机关对方某某进行处理。2月14日,经县局批准方某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当天送至罗山县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