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江 周华
2016年,淮滨县公安局紧紧围绕“队伍零违纪、执法零过错、办案零信访、大案零积压、小案零懈怠、黄赌毒黑恶零容忍,建设平安淮滨”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聚焦风险,化解矛盾,严打严防,实现了全年命案零发案的目标,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全力打压违法犯罪空间
该局以“利剑行动”为抓手,立足“打侵财、除黑恶、铲毒害、扫黄赌”四大战场,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2016年,全县共破获刑事案件468起,逮捕169人,移送起诉374人。先后破获“2016·9·18”系列盗窃高档汽车后视镜案、“2016·10·25”系列飞车抢夺案等一大批案件;成功破获“2015·12·31”特大系列网络投资诈骗案,一举抓获潜逃至新加坡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及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林某。同时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处力度,打掉涉恶团伙3个,刑事拘留涉恶犯罪嫌疑人27人,逮捕15人,移送起诉48人。及时侦破系列网络涉黄案件,抓获违法人员120余人。
以“平安淮滨”建设为目标,依托“平安淮滨”视频监控二期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公安视频专网三级平台、四级联网的实战应用。积极组建110专业勤务队,囤警街面,动中备勤。每天组织民警24小时监控巡察社会面,使视频“天网”与巡逻“地网”无缝对接,逐步形成“空中监控、地面巡逻、人机互动、精确防控”的新型巡控格局。以“一村一警”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不断完善农村基层防控体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巡逻网络,切实提高了社会面的动态防控能力。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打击与防范并重的方针,加强了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和更新工作,有效解决了漏登漏管等问题,并从中发现一批重点人员,打击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的总体目标。
以“命案必破”为目标,盯紧命案积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警种协作,灵活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强力开展命案攻坚,及时追捕命案逃犯。通过有效打击,净化社会环境,充分借助刑罚的威慑力形成预防“民转刑”案件的最后防线。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稳控、早化解”的工作原则,以派出所为依托,将社区民警、包村民警、专职辅警、村(居)委干部纳入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延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触角,多渠道收集、掌控各类不稳定信息,提升矛盾纠纷排查效率,坚决防止各类矛盾隐患持续发酵。对收集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作为疑难纠纷,予以重点关注,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一村一警”、提升“两率”平安建设大走访等活动,及时发现、掌握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感情纠纷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整体联动机制,全力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坚持乡镇党委统一领导,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初期。
对已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准确预警、跟踪办理。不断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等的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高度重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对排查出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严格开展风险评估,实现对精神病人分级管理,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引发命案。以派出所为单位,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作为排查重点,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排查,真实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底数和基本情况。
持续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各级一线执法单位接到打架斗殴、伤害案件报警和处警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警情复杂、参与人多的案件,及时通报指挥中心增加处置警力。同时及时利用一切手段,全力抢救伤员,努力防止命案发生。2016年6月2日,向某等人在淮滨城关东湖南路口与行人徐某发生碰撞,后双方发生撕打。在撕打过程中,徐某持刀将向某捅伤。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查看受害人向某伤势较重后,立即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因受害人肠道3处破裂、腹主动脉破裂,县级医院无法救治。民警立即联系转往武汉同济医院进行救治。经全力抢救,最终挽回了向某的生命,防止了命案的发生。
该县始终站在“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就可能预防一起命案”的高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采取相应对策,超前思考,快速介入,及时控制事态恶化。2016年10月5日,北城派出所接到报警,淮滨北城小吃街一饭店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杜某与申某正在撕打。杜某突然冲进该饭店厨房抄起一把菜刀直奔申某。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其制止。后经民警耐心化解,及时消除了命案隐患。
对因感情、家庭、邻里纠纷多次长期调解无效和性格孤僻、行为反常的人员,及时纳入视线,注重心理疏导和应急心理快速干预,想方设法帮助其重树生活的信心,走出困境,彻底打消其铤而走险的念头。
完善命案防控体系
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黄遵喜任组长。政委段发玉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命案侦破与防控领导小组。局长是命案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派出所所长和责任区民警为具体责任人,推动全体民警主动参与命案防控。
完善命案防控考核奖惩机制,对预防命案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巡逻失控、管理不到位、调处矛盾不深入不及时导致命案发生的,接警后反应不迅速,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和应急时抓获犯罪分子而未抓获的,对该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沟通联系,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大力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等途径,提高群众对“民转刑”命案危害性的认识,确保群众在出现矛盾纠纷时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防止因一时冲动引发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