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磊)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车代步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开车上路久了就避免不了偶尔有超速、忘记扣安全带、压双实线、违章停车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一般人对这些小的违章行为都是想着今天去处理了或许过几天不小心又发生了违章行为,又得耽误时间再去处理一次,还是暂且不管它吧,等到车辆该去年审的时候再拿去一并处理。现在再继续这样已经不行了。日前,记者从我市交通管理部门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会同各级法院对交通违法者推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及时消除交通违法安全隐患。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民警杜明东介绍,为确保《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在我市扎实开展,对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交警将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和《行政强制法》第53条、54条、55条等规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前,会催告当事人履行缴款义务,在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对那些未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0条、《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4条等法律法规,通过邮寄信函或电话通知、发送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成驾驶人在30日内接受处理。

机动车多次未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该怎么办?浉河勤务大队队长巴建东告诉记者:“我们会在15日内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并采取定点检查、上路巡查和缉查布控等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重点查控。查获后,告知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现场或者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已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的,扣留期间要求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巴建东最后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希望大家在工作之余,要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等途径,尽早查询、尽快处理一些交通安全违法信息,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