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杰)近年来,息县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通过阳光办案将息访息诉工作前置,妥善化解矛盾,没有引发一起信访案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建立重点案件备案制度,提前预测信访隐患。该院公诉科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时,首先要求办案人员在阅卷、提审和复核证据时,了解掌握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诉求以及思想倾向,准确把握案件的信访风险,详细填写《信访风险案件信息表》并归类存档。其次,把存在风险隐患、涉法信访案件列为重点案件,要求办案人员提出息访息诉预案,研究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同时,该科及时将“预案”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为处置信访风险提供参考意见和依据。
“阳光”办案与“综合力”并用,妥善办结信访案件。该院公诉科在办理信访案事件中,依法对应当和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诉讼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向案件当事人予以公示,增加案件的透明度,并从法理、道德、亲情、友情等角度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促使案结事了。同时,与本院控申、侦监、民行等业务部门协调,形成全院办结信访“综合力”;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支持与参与,形成社会息访息诉大格局。还以法律顾问和律师为切入点,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共同探讨息访息诉的途径。
该院公诉科针对重点案件,依法运用听证与抗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其息诉罢访。一是运用个案听证法,在法定的程序内,及时将案件信息向当事人、人大代表等进行反馈,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合理的诉求,有效降低了信访率。二是运用个案抗诉法,对于因审判机关判决不当而引起的信访重点案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审判机关予以纠正,有效地避免了“非法访”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