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森林是人类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宣传、教育森林防火现阶段仍是林业工作中的重点。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与关键,消灭是被动手段和挽救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才能少发生或不发生火灾。在预防工作中,宣传防火意识、教育防火知识才是重中之重。

1.什么叫森林火灾?

答:凡是失去人为控制的,在森林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起火都称为森林火灾。

2.森林火灾有哪些危害和后果?

答:(1)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由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2)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山洪、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发生。

(3)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4)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野生动物。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3.为什么林火发生有季节性

答:一年中,林火的出现,是随着季节而变化的。不同月份森林火险程度,也有明显差异。我市林火多发生在植物停止生长的春、秋、冬三季。

4.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有哪几大类?

答: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归纳起来有两大类,即天然和人为火。从我市的火源情况看,人为占99%以上,天然火主要是火山爆发、陨石降落、雷击火、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然火等。而人为火则多而复杂,主要有生产性火源、非生产性火源两种。生产性火源包括烧垦、烧荒、烧田土坎、炼山造林跑火、采石放炮、机车喷漏火等。非生产性火源包括烟头、野外用火取暖、弄火做饭、上坟烧纸、小孩玩火、还有非法分子放火、外来火等。

5.发现火情后你该怎么办?

答:当发现火情时,你应该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拨119报警电话,并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

6.进入林区旅游踏青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禁止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禁止在林区内野炊、烧烤;禁止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

7.“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么?

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8.森林扑火工作实行什么原则?

答: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有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9.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有什么规定?

答: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10.进入林区必须做到“五不准”指什么?

答: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烧蜂;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内玩火。

11.森林火险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答:森林火险等级分为五级。一级为难以燃烧的天气可以进行用火;二级为不易燃烧的天气,可以进行用火,但有可能走火;三级为能够燃烧的天气,要控制用火;四级为容易燃烧的高火险天气,林区应停止用火;五级为极易燃烧的最高等级火险天气,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12.什么是森林防火紧要期?我市的森林防火紧要期规定在什么时间?

答:一般把森林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规定为森林防火紧要期。根据《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的森林防火紧要期规定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止。

13.扑救森林火灾不能组织哪些人上山扑火?

答: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儿童及身残体弱者。

14.森林燃烧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答:可燃物、氧气和一定的温度。

15.森林中的可燃物是指哪些?

答:森林中的乔木、灌木、杂草、蕨类、苔藓、地衣、枯立木、腐朽木、枯枝落叶以及地下层的腐殖质、泥炭等,均属可燃物。

16.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在可燃物和天气条件都有利于森林燃烧的条件下,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

17.森林火灾按照其燃烧部位、蔓延速度和危害程度不同,可分为哪三类?

答:可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类。

18.什么是地表火?地表火对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又叫地面火,指沿林地面扩展蔓延,烧毁地被物的火。地表火能烧毁地表1.5米以下的幼苗、幼树、灌木,烧伤乔木树干基部的树皮表层以及靠近地面的根系。林木受害后,能使长势减弱,容易引起病虫害的大量发生,严重影响林木的生长,木材材质变劣,有时甚至造成大片森林枯死。

19.什么是树冠火?树冠火对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遇强风或遇针叶幼树群、枯立木或低垂树枝等,火焰烧至树冠上部,并沿着顺风迅速扩展,而成为树冠火。树冠火经常与地表火同时发生,烧遍整个林区的地表的树冠,对森林的破坏性大,扑救比较困难。遇到此类火,一般不打,而是使用隔离带阻隔。

20.影响森林火灾的地形因素有哪些?

答:有坡向、坡度和海拔高度等。

21.什么叫“冲火”?什么叫“坐火”?

答:林火从山下向山上蔓延,速度快,称为“冲火”。火苗由山上向山下蔓延,速度慢,称为“坐火”。

22.山地林火有什么特点?

答:在山地条件下,冲火,特别是阳坡的冲火,火势猛烈,蔓延迅速,不易扑救;而坐火。其火势弱,有利于扑救。

23.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以“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争分夺秒地将林火消灭在初发阶段。

24.扑火的方式有哪两种?

答:扑救森林火灾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间接灭火两种方式。直接灭火方式是扑火人员使用灭火工具直接扑灭森林火灾。间接扑火,主要是隔离带法和以火灭法。遇猛烈的地表火或树冠火人力无法接近扑打时采用的,以劈火路斩断火源的方式达到灭火目的。

25.扑打山火的基本要领是什么?

答:扑打山火时,要站到火烧迹地外侧,使用扑火工具要呈40-60度的角度斜向火焰,轻举重压,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扑打,以免溅起火星,扩大燃烧点。拍打时要做到重打轻抬,快打慢抬,边打边进。火势弱时可单人扑打,火势较强时,要组织小组几个人同时扑打,同起,同落,打灭火后一同前进。扑打时,要沿火线逐段扑打,绝不可脱离火线去打内线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进行阻拦或扑打,尤其是扑打草塘火和逆风火时,更要注意安全。

26.要扑救林火中,怎样做到既扑灭火灾,又不伤亡人员?

答:扑打火线中,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清理火场时,要注意烧焦倾斜“树挂”、倒木突然落倒伤人,特别是防止掉入“火坑”,发生烧伤。

27.对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应给予何种行政处罚?

答: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2)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3)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28.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有什么规定?

答:凡接到林地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未成年人和孕妇、残疾人参加林火扑火。

29.森林火灾是如何区分的?

答: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0.扑火中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有几种?

答:(1)被火直接烧伤烧死。主要发生在扑火人员身处险地,来不及撤离。从实验数据来看,火的温度达到800—1000℃,人只能生存7.5秒一18秒。

(2)窒息伤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达到1%以上,身体较弱者1分钟即可死亡,身体较强者2分钟即会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温气流后,咽喉出现水肿堵死气管死亡。

(3)摔伤摔死。主要是因在扑火中,因断木、滚石砸伤,或因落崖摔伤摔死。

(4)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在扑火中,使用铁锹、耙子等工具时,没有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产生相互碰撞,或使用灭火弹不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1.怎样控制生产性火源?

答:生产性火源包括烧荒、烧垦、放炮采石等用火。控制这些火源,主要是严格执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定。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权限经过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严格遵守“六不烧”规定,即领导不在场不烧;久旱无雨不烧;三级以上风不烧;没开好防火线不烧;没组织好扑火人员不烧;没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

32.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什么?

答: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关键,消灭是被动手段,挽救措施。只有把预防工作搞好了,才有可能不发生火灾或少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将其消灭。因此,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中,我们必须做到两手同时抓,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扑救,两手都要硬。

33.为什么要依法治火?

答:由于过去法制不健全,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是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和地方重视了加强法制建设,以法律的手段来治理森林火灾。同时实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制,按管辖的范围,分级管理。凡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判处。这样改变了过去森林防火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近年来全市各县区林火发生率和火因不明的现象都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以法律的规定来管火和防火,使各种火灾案件有法可依。因此,必须依法治火,促进我市森林防火事业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