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1.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围绕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有效开展了6次执法检查、14次调研和11次视察,推动了一些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一些民生问题的改善,有力地监督和支持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行权中尽职尽责。着力做好立法工作,2016年9月30日,《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3.精心筹办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2016年共筹备召开了人代会2次、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4次,作出决定、决 议和审议意见9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并对任命人员依法举行了宪法宣誓。
4.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废止信阳慈善日”“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两个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等决议决定。
5.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2016年共培训市人大代表200余人次,密切与代表联系,积极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建成代表网络平台,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对部分重点议案建议现场视察督办。
6.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2016年共受理来信278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87批、142人次,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7.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两次召开学习教育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7次,充分准备、认真组织召开了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8.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圆满完成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党员“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有力促进了机关定点帮扶村扶贫工作的推进,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