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现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国故城、应国墓地保护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国故城保护规划》《应国墓地保护规划》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并根据有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公布。

二、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尽快将公布的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做好文物保护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有序衔接工作,正确处理遗址保护与经济建设、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

三、省文物局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