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晓鸣)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病危害防范能力,去年以来,市安全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力促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分解责任促申报。该局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任务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县区政府将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部署、统一推进、统筹考核。通过与统计、工商等有关部门衔接,收集需要申报的企业名单并分解到县区,为县区指导企业申报打基础。对申报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督导和通报,推进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全市有118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开展评估促治理。该局及早部署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于2016年6月至8月,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抽取100家用人单位对各县区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督促县区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管。
适时约谈促履责。该局对多次催促仍工作无进展的中直、省直驻信企业和不服从县区监管的32家用人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主动服务促完善。该局将指导服务用人单位与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制定相关模板,指导规模小、技术力量弱的167家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严格执法促整改。该局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4家超过整改期限又无正当理由未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