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媛)近日,息县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迫使一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约,进一步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5月,申请执行人卢某给被执行人周某运输沙子,运输完后被执行人周某一直未支付运输款,卢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判。判决书生效后,周某仍逃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5年10月13日,卢某向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移送执行局后,执行干警从保障当事人切身利益出发,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反复对被执行人做工作,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依法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后因查明被执行人周某确无存款和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16年3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上一次执行后,息县法院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2016年8月2日,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对该案中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追踪查询时,发现被执行人周某一张建行卡存在大量交易流水,于是果断冻结该卡。

执行干警根据这一条执行线索,很快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承包的某工程项目和经营的白酒代理商,向发包方和代理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周某在其承包项目中的工程款并扣押其白酒70件。

最终,被执行人周某迫于法院强制措施的威慑,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卢某达成和解协议,偿还部分运输款,余款用扣押的白酒偿还。

该案中虽然第一次执行未取得理想的效果而终结,但是执行干警不气馁,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线索,通过多种手段灵活运用强制措施追究被执行人责任,最终使卢某拿到了运输款,并严厉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